父亲虐杀新生婴儿获刑十年 最高法院维持原判

编者按:近日,一则令人心碎的虐婴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名年仅30岁的生父,竟对出生仅一周的亲生骨肉施以长达一个月的残酷虐待,最终导致婴儿重伤不治。这起案件不仅揭露了人性中令人发指的阴暗面,更敲响了家庭保护与儿童权益的警钟。当最应给予温暖的怀抱化作暴力牢笼,当新生儿的啼哭换来的是变本加厉的伤害,我们不得不深思:如何筑牢守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如何让法律与社会的干预更及时、更有力?以下报道将带您了解案件详情,愿每一个生命都能被温柔以待,愿悲剧不再重演。

最高法院近日对一名30岁生父虐杀新生儿子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其1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这名父亲对出生仅一周左右的婴儿实施殴打和摇晃,导致孩子死亡。

据法律界3日消息,最高法院第二庭(审判长严尚弼法官)近日驳回上诉,维持了下级法院的判决。被告崔某因虐待儿童致死及虐待儿童罪被判处10年监禁,判决还包括必须完成40小时虐待治疗课程,以及10年内禁止在儿童相关机构任职。

去年1月,崔某抓住他出生8至9天、正在哭闹的儿子,大喊“安静”,并反复剧烈摇晃婴儿。当孩子仍未停止哭泣时,他再次将婴儿举在空中摇晃,然后将其放在婴儿床上并掌掴其嘴部。虐待行为持续不断,包括掐住孩子脖子扔到床上,或用双手捂住婴儿面部用力按压长达一分钟。经确认的虐待行为总计达八次。

去年1月30日凌晨6点左右,崔某又喊道“安静点,因为你我都睡不着”,随后扇了儿子耳光,并用双手紧紧掐住孩子的脸和头部。婴儿最终因创伤性脑出血和多处肋骨骨折,在送医治疗两个半小时后死亡。

一审法院指出:“受害者毫无自我保护能力,很可能承受了极度的身心痛苦。持续的虐待导致他在出生仅一个月内死亡,没有任何恢复的机会。”但考虑到崔某存在智力障碍,法院判处其10年监禁。

检方和崔某均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被告曾指示其配偶作伪证,并在二手市场出售可能存有犯罪证据的家用摄像头,案后表现恶劣。”但法院驳回了双方上诉,称“未发现量刑情节有重大变化”。

最高法院最终认定下级法院判决无误,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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