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议员警告:50多岁男性不应与16、17岁少女结婚,引发社会关注

编者按:在当代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已成为全球共识,然而法律漏洞却可能让弱势群体暴露于风险之中。苏格兰近期一项数据引发热议:自2008年以来,竟有50余岁男性与未满18岁少女合法结婚的案例。更令人警觉的是,未成年婚姻中83%的参与者为少女。当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已明确将18岁以下定义为儿童,当警方将未满18岁关系纳入儿童性剥削范畴,法律与现实之间的裂痕是否正在纵容伤害?这场关于婚姻同意年龄的讨论,不仅关乎条款修订,更是一场对社会保护机制的深刻拷问。以下是全文编译:

一位苏格兰议会议员警告,法律不应允许年长苏格兰男性与16或17岁少女结婚。

阿什·里根指出官方记录显示,自2008年以来苏格兰曾两度出现50余岁男性与未满18岁少女结婚的案例。

这位独立议员同时披露,在未成年婚姻参与者中,少女占比高达83%。

根据苏格兰议会信息中心提供的数据,自2008年以来,苏格兰超过580场婚礼中至少有一方年龄为16或17岁。

此番发言源于苏格兰政府昨日终于启动公众咨询,探讨是否应参照英格兰现行法律,将婚姻同意年龄提高至18岁。

目前苏格兰人满16岁即可未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结婚,而英格兰已在2023年将法定年龄提升至18岁。

里根向《记录报》表示:“自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纳入苏格兰法律已过去两年,该公约明确定义18岁以下均为儿童,法律澄清早已刻不容缓。”

“苏格兰警方在儿童性剥削定义中也认同未满18岁者属于儿童范畴。”

“然而时至2025年,苏格兰仍存在法律漏洞,使脆弱青少年尤其是少女面临性剥削风险。现在必须做出改变承诺。”

“若16岁少女与50余岁男性发生性关系,在任何其他场景都会触发保护警报,被视为儿童性剥削形式。婚姻数据表明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但为何结婚证书就能让这种剥削形式合理化?”

“苏格兰所有法律都应清晰一致地体现‘儿童即未满18岁者’的定义。若儿童保护是真正目标,保障措施必须堵住法律漏洞。”

苏格兰政府就此议题的咨询将持续至四月,这意味着在五月下次议会选举前无法完成修法。

巴纳多等慈善机构长期主张,允许未满18岁者结婚会助长性暴力和家庭虐待。

社区安全部长西布汉·布朗表示:“婚姻或民事伴侣关系是伴随重大法律与经济后果的严肃承诺,必须基于正确理由自由缔结。”

“虽然涉及未满18岁者的婚仪罕见,但提高最低年龄能确保苏格兰不再出现18岁以下合法婚姻。此次咨询至关重要。”

“家庭法影响着人们生命中最关键的阶段。”

“本次咨询还将探讨更广泛改革,确保法律体系提供更强保护、公平与透明度,契合现代苏格兰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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