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监控法案即将失效,议员们就如何保护公民免受无证监控产生分歧

编者按:在数字时代的浪潮中,个人隐私与国家安全的天平如何平衡,已成为全球性难题。美国《外国情报监视法》第702条款即将到期,这场关于监控权力的博弈,不仅牵动着华盛顿政客的神经,更折射出公民权利在科技洪流中的脆弱性。从斯诺登事件到如今两党拉锯,监控的边界始终模糊不清。当AI能轻易分析数十亿定位点,当数据经纪人暗中交易着每个人的行踪,我们不禁要问:在反恐与自由的旗帜下,普通人的隐私究竟还剩多少防线?这场争论,或许将重新定义数字时代的“老大哥”底线。

一项长期生效的法律,允许美国情报机构无需搜查令即可收集和分析海量海外通讯,该法将于4月30日到期。而议员们就是否允许特朗普政府不加修改地延长该法陷入僵局。

这项法律即《外国情报监视法》第702条,它允许美国国家安全局、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等联邦情报机构,无需针对个人的搜查令,即可截录流经美国的海外通讯。

在广泛收集全球通讯的过程中,这些机构也获取了难以估量的信息,包括与海外受监控对象有联系的美国人的电话记录和电子邮件。尽管宪法保护本应使美国人和在美国境内的人免受政府监控,但这些数据仍被收集。

然而,在该法律于4月30日到期之前(上周刚通过一项短暂延期),一个由两党议员组成的、支持隐私保护的团体正呼吁对《外国情报监视法》进行彻底改革,他们认为这些改革对于保护美国人的隐私权“至关重要”。

一些议员在历经多年丑闻和连续几届美国政府滥用监控权力后,呼吁进行广泛改革;而另一些议员则通过将该条款附加到其他立法中,以推进自己的政治目标为条件来握紧手中的投票权。

特朗普总统在社交媒体上的一篇帖子表明——至少目前——白宫热衷于在不作任何修改的情况下通过简单的重新授权。

该两党团体提出的立法修正案是《政府监控改革法案》,该法案于3月由参议员罗恩·怀登(俄勒冈州民主党人)、迈克·李(犹他州共和党人)等人提交国会,旨在限制政府的一些无证监控项目。其中,议员们寻求制定条款,以防止政府机构利用“后门搜索”漏洞,在未首先获得搜查令的情况下就搜查美国人的通讯。

另一项关键条款将阻止联邦机构从数据经纪人那里购买关于美国人的商业数据——美国政府长期以来一直声称,这种做法无需法院许可。

应用程序开发者从使用智能手机应用的人那里收集大量位置数据,然后将这些信息卖给经纪人,经纪人再转手将这些数据卖给政府和军方。联邦调查局局长卡什·帕特尔在3月的国会听证会上证实,联邦调查局在未寻求法院授权的情况下购买美国人的位置数据。

据报道,共和党人和民主党人都热衷于堵住这个漏洞,该漏洞允许间谍机构购买商业数据,并使用人工智能模型分析数十亿个位置点。目前,这也是美国政府与Anthropic和OpenAI就无限制使用其工具进行谈判的一个症结所在。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电子隐私信息中心和政府监督项目等隐私保护团体都支持这项两党法案。

目前尚不清楚该法案是否会通过,但议员们表示立法改革是必要的,尤其是随着技术进步,科技公司和政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容易监控人们。

怀登是国会情报委员会中任职时间最长的议员,也是知名的隐私保护鹰派人物。他警告说,许多议员并未充分意识到,多届美国政府长期以来一直依赖对第702条的一种秘密法律解释,这种解释“直接影响美国人的隐私权”。怀登表示此事仍属机密,但敦促政府解密该信息,以便议员们进行讨论。

众议员托马斯·马西(肯塔基州第4选区共和党人)在X平台上发帖称,他将投票反对重新授权第702条。此前他呼应了怀登的担忧,对联邦调查局如何解释该法律提出了质疑。

即使第702条于4月30日到期,也不意味着美国政府监控权力的立即终结。

尽管美国众议院议员尚未就更新或修改第702条达成共识,但一项法律上的特殊规定将允许美国的监控持续到2027年3月——除非国会主动干预——即使该法律到期。

这是因为监督政府遵守《外国情报监视法》的华盛顿特区秘密法院,即外国情报监视法院,每年都会要求政府证明其做法是合法的。这种“橡皮图章”式的批准允许政府在12个月内收集电话和电子邮件,实际上保证了依赖《外国情报监视法》法律权力的监控项目至少会再持续一年。

美国政府还拥有其他不受国会监督的监控权力,例如第12333号行政命令,这是一项完全秘密的总统指令,规定了美国政府在美国境外的大部分监控活动。它也捕获了数量未知的美国人的私人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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