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扩大生育补偿范围,重度母体残疾也可享受

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严重残疾,即使医生已尽到医疗注意义务,国家也将最高补偿1.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80万元)。
韩国保健福祉部27日宣布,将于6月8日前对《医疗事故损害救济及医疗纠纷调解等法律》施行令和《不可抗力医疗事故补偿金支付等相关规定》部分修正案进行立法预告。
今后,怀孕满20周以上的产妇,若因不可抗力在分娩过程中出现严重残疾,经补偿审议委员会审议决议后可获得补偿。分娩后出现异常症状导致严重残疾的情况同样适用。
该制度规定,即使医护人员在分娩过程中履行了注意和预防义务,但因不可抗力发生医疗事故时,由国家负责补偿。此前仅适用于新生儿脑瘫、产妇及新生儿死亡等情形,此次将产妇严重残疾纳入补偿范围,扩大了保障范畴。
妇产科因医疗事故风险较高,常被医生回避。政府此次措施有望在强化患者权益的同时,减轻医护人员负担。保健福祉部官员表示:“将在立法预告期间收集各方意见后确定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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