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行出轨案辩护焦点:婚姻破裂成关键

编者按:娱乐圈的情感纠葛向来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当道德与法律交织,真相往往比戏剧更曲折。近日,一位因卷入婚外情风波而暂停活动的Trot歌手,竟以“受害者”身份发起法律反击,引发舆论哗然。这场涉及千万韩元索赔的诉讼,不仅牵扯出婚姻破裂的罗生门,更触及法律中对“婚姻实质破裂”的界定争议。当情感谎言撞上法律条款,究竟谁该为破碎的婚姻买单?以下报道将揭开这场情法博弈的层层迷雾。
因被指控介入他人婚姻而暂停演艺活动的Trot歌手淑亨,近日采取法律行动,自称亦是受害者。
据娱乐圈内部人士10日透露,淑亨近日已向法院提交诉讼委托书,原定于15日进行的婚外情损害索赔案宣判因此取消。该案自去年9月起诉以来,淑亨方始终未提交答辩状,法院原计划不经审议直接宣判。
本案由涉嫌与淑亨存在婚外情的已婚男子A某的妻子B某提起,索赔金额高达1亿韩元。
淑亨辩称:“我是基于A某声称婚姻关系早已破裂才与其交往”,并补充道:“发现其离婚事宜未与妻子达成协议后,我便终止了关系。”A某亦表示:“我与淑亨交往时已处于协议离婚的分居状态。从淑亨的角度看,这或许并不公平。”
9日,金康浩律师在YTN电台《李元华律师案件X档案》节目中指出:“最高法院已有判例:若婚姻关系虽未法律解除,但已实质破裂至无可挽回,此时第三方与配偶一方发生关系,不构成侵害或妨碍婚姻生活,亦难以认定配偶权受损。因此,此类行为不易被判定违法。”这意味着法院将重点审查A某的婚姻关系在淑亨事件发生时是否已实质破裂。
金律师进一步阐释:“法院将核查具体情形,例如是否已提交双方离婚申请、分居是否长期化、离婚意向是否向亲友公开等。”他补充道:“反之,若法律婚姻关系依然存续,且配偶仍共同参与家庭活动或日常生活,那么‘我以为他们即将离婚’的主张往往不足以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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