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器注意!公司搭建规则大揭秘

政府与创投圈吵翻了!”公司建设”投资模式引发监管大战,4家加速器遭重罚
最近,韩国政府和创业投资界因为”公司建设”(通过加速器设立子公司的投资方式)的解读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据业界12日消息,YN Archer、Infobank、Series Ventures和Sunbo Angel Partners这四家加速器,上个月被中小风险企业部以违反”禁止以经营支配为目的的投资”为由,收到了警告和整改命令。
按照《风险投资促进法施行令》,加速器不能持有特定公司过多股份,以防止他们直接插手经营权。但”公司建设”这种模式——也就是加速器直接创立初创公司,或者以近乎联合创始人的方式参与运营——在全球创业生态圈里越来越火。于是,政府去年7月修订了施行令,稍微松了松相关限制。
修订前,加速器只能对自己挑选或持有的早期初创公司进行以经营支配为目的的投资;修订后,直接设立形式的”公司建设”也被划入了允许范围。不过,原来的投资期限要求没变,比如持股至少6个月,以及在建立经营支配后的7年内卖掉所有股份。
业界炸锅了,他们认为中小风险企业部对包括YN Archer在内的四家加速器出手,跟政策方向完全是自相矛盾。即便这些加速器是在施行令修订前就设立了子公司或进行了以经营支配为目的的投资,”公司建设”本来就是政府松绑并鼓励的方式,现在施行令修订后也明确允许了。
中小风险企业部则回应说,这次处罚并不是专门针对”公司建设”行为。这四家加速器违规的原因各有不同,但部门是根据他们是否违反”禁止以经营支配为目的投资”的规定,以及是否满足例外条件来判定的。
中小风险企业部的一位人士表示:”‘公司建设’相关的问题,不会因为施行令修订就完事了,这只是一个开始。”他补充道:”别说施行令只是部分修订,就算全改了,也不能说明就是毫无例外地全面放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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