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特区法修订案落地 企业减负红利全面释放

【编者按】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浪潮下,如何打破制度壁垒、激发区域经济活力,成为各国共同探索的课题。近日,韩国中小风险企业部推动《规制自由特区及地区特色发展特区相关规制特例法》修订,旨在通过简化审批、明确权责、强化保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并借医疗旅游等特色产业吸引国际资源。这一改革不仅折射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全球趋势,更提示我们:精准的制度“松绑”与“护航”,正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激活地方发展动能的关键密钥。以下为相关内容的编译整理,期待能为我们提供有益参照。中小风险企业部已着手推进制度改进,旨在减轻参与规制自由特区的企业负担,并激发地区特色发展特区的活力。中小风险企业部宣布,《规制自由特区及地区特色发展特区相关规制特例法》(地区特区法)部分修订案已于23日获国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制自由特区是一项在地方区域内,为开发运用新技术的产品与服务,全部或部分豁免现行规制,允许实证特例及临时许可等举措的制度。以往,规制主管部门常以安全性等理由要求附加条件,导致实证推进困难。此次修订后,规制主管部门若需提出附加条件,必须明确说明其必要性与合理性,预计此举将减轻特区参与企业的负担。为吸引外国医疗游客,地区特色发展特区内将例外允许使用外语标注医疗广告。修订案亦包含提升规制自由特区制度实效性的补充措施。即便特区指定期限届满或指定被取消后,中央行政机关及地方政府负责人仍可要求提交资料或报告,以进行成果管理及特例事后管理。同时确立了分发规制自由特区计划审查标准制定指南的依据。今后,若驳回规制自由特区指定申请,须告知具体事由。新增条款规定,在实证特例或临时许可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因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受害者获得的补偿金不得转让或遭他人扣押。修订后的地区特区法预计自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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