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最高法院终审裁定 全斗焕光州事件诽谤罪成立

【编者按】历史真相不容篡改,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近日,韩国最高法院就前总统全斗焕回忆录歪曲光州民主化运动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裁定其家属需向受害者团体支付赔偿金。这场历时八年八个月的法律拉锯战,不仅是对已故独裁者历史罪责的再次清算,更彰显了社会对民主记忆的坚守。在信息泛滥的时代,权力者试图用笔墨改写血泪历史的行径终将失败——因为人民的记忆不会褪色,历史的审判席永远为真相保留席位。以下为事件详情:
韩国最高法院于12日就“五一八”相关团体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作出裁决,认定已故前总统全斗焕方因其回忆录歪曲1980年光州民主化运动(又称光州事件)需承担赔偿责任。该案自2017年6月提起诉讼至今,历时八年八个月终于迎来终审判决。
最高法院第三庭(审判长李兴圭)审理了光州民主化运动纪念基金会等四个五一八团体,以及已故曹丕乌神父的侄子曹英大神父,针对已故前总统全斗焕及其儿子全在国提起的损害赔偿上诉案。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最终裁定全斗焕方需向四个五一八团体支付6000万韩元,向曹英大神父支付1000万韩元。由于全斗焕已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上诉审理期间去世,其配偶李顺子继承诉讼并承担赔偿责任。已故曹丕乌神父生前曾作证目睹1980年光州民主化运动期间戒严军从直升机进行射击。
本案源于全斗焕生前撰写、其子全在国于2017年3月至4月出版销售的《全斗焕回忆录第一卷:混乱的时代(1979-1980)》初版内容。该版本包含“这段描述令人推测越狱事件由朝鲜固定间谍或朝鲜特种部队所为”“诸如从直升机用机枪扫射等骇人听闻的说法正被添油加醋地流传”“军队在光州并未故意或 indiscriminately 杀害平民”等表述。五一八团体在提起诉讼时要求删除回忆录中70处争议表述。
2018年9月的一审判决裁定全斗焕方需支付总计7000万韩元赔偿金,同时禁止在未删除62处虚假表述的情况下出版销售回忆录。一审判决指出:“回忆录中的表述包含贬损原告、歪曲光州民主化运动性质的虚假事实,整体上贬低了五一八团体、光州事件参与者及其家属的社会评价。”全斗焕方曾主张曹英大神父非曹丕乌神父配偶或直系亲属无权索赔,但该主张被一审驳回。
2022年9月的二审判决认定回忆录中涉及朝鲜军方介入、直升机射击等51处表述属虚假陈述,维持7000万韩元赔偿原判。二审法院严厉批评:“全斗焕作为五一七军事叛乱、光州事件相关内乱及内乱目的杀人罪的主谋,已被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却通过回忆录完全否认已被法律定罪的责任,扮演受害者角色反诬真正的受害方——民主化运动势力。”二审同时认定全斗焕对戒严军直升机射击的虚假描述及对曹丕乌神父的贬损表述,确认了曹英大神父的索赔权。
但二审法院允许保留“考虑到光州事件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害与牺牲,伤口愈合可能需要更长时间”“遗憾的是,澄清朝鲜介入光州事件的真相仍是未竟课题”等表述。
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回忆录中‘朝鲜军队参与光州民主化运动示威并使其激化’‘戒严军未进行直升机射击’等表述并非单纯意见,而是具体事实陈述。根据终审判决、关系人法庭证词及国防部过去事真相委员会调查结果,可确认这些虚假陈述。”法院同时认定,全斗焕父子在撰写出版过程中无合理依据确信争议表述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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