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开枪射击行驶中车辆的规定,你必须知道这几点!

【编者按】近日,美国明尼阿波利斯市一场联邦移民执法行动演变为致命枪击事件,引发全美对执法武力使用边界的激烈讨论。37岁非裔女性蕾妮·古德在车辆对峙中被移民海关执法局(ICE)官员近距离射杀,现场手机视频与官方声明的矛盾,将执法准则、种族议题与移民政策再次推向舆论风暴眼。当法律条文遭遇瞬息万变的街头对峙,当“自卫权”碰撞“过度执法”的指控,这场悲剧暴露出美国执法体系长期存在的灰色地带。本文通过梳理联邦武力使用准则,揭示制度规范与现实执法的断裂,追问:谁有权在街头决定生死?(编者按共计198字)
明尼阿波利斯(美联社)——本周在明尼阿波利斯展开的联邦移民执法行动演变成致命事件:一名美国移民海关执法局官员在与37岁蕾妮·妮可·古德的车辆对峙中开枪将其射杀。
手机视频记录了这场枪击。联邦官员声称此举属于正当防卫,但该市市长谴责其“鲁莽”且毫无必要。视频显示,当古德的SUV在道路中启动前行时,一名ICE官员靠近车辆,另一名站在车前的ICE官员拔枪近距离射击,同时向侧方闪避。
以下关于此类情境中使用致命武力的法规要点,你必须了解:
执法人员何时可对行驶车辆开枪?
全美执法部门并无统一训练标准,但多数警察部门和联邦指引禁止向行驶车辆开枪,除非驾驶员在车辆本身之外构成迫在眉睫的致命威胁。
为何限制对车辆开枪?
专家指出,对行驶车辆开枪是风险最高的致命武力形式之一,流弹或车辆失控可能危及旁观者。
执法人员是否应先避让车辆?
是的。司法部政策明确规定,仅在无其他合理替代方案(包括避开车辆行进路线)时方可使用致命武力。
为拦截或逮捕即可使用致命武力吗?
不可以。政策普遍规定,若当事人未构成即时威胁,执法人员不得仅为实施逮捕或拦截逃逸车辆而使用致命武力。
联邦移民官员遵循不同规则吗?
本质上并无不同。ICE等联邦官员同样遵循司法部对车辆开枪的限制指引,但联邦探员在执行公务时享有额外法律保护。
ICE的具体政策是什么?
主管ICE的国土安全部规定,仅当官员合理确信某人即将造成死亡或重伤威胁时,方可使用致命武力。
此类枪击由谁调查?
联邦机构进行内部审查,州和地方当局亦可启动刑事调查。若联邦探员越权行事,仍可能被起诉。明尼阿波利斯枪击案正由FBI主导调查。
本文由吉伊网原创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链接:http://www.jkiyi.com/gd/66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