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放行堕胎药米非司酮邮寄,上诉期间继续执行

**编者按:**
“药流”争议再掀波澜。美国最高法院最新裁决允许邮寄堕胎药米非司酮,这一决定如同投石入湖,激起了法律、医学与伦理的多重涟漪。是守护女性自主选择权,还是维护州级监管权力?保守派法官托马斯和阿里托的异议直指核心:科姆斯托克法案是否依然有效?堕胎禁令下的路易斯安那州与联邦法院的博弈,折射出美国社会深刻的价值观撕裂。本文深度解析这一判决背后的法律博弈与政治暗流,为你揭开真相,值得深思。

美国最高法院周四表示,在针对米非司酮分销方式的上诉审理期间,将允许通过邮寄方式获取堕胎药物米非司酮。

最高法院未透露九名大法官中有多少人投票支持维持上诉法院令的中止裁决,该令曾禁止邮寄米非司酮。多数大法官也未对其决定作出解释。

最高法院两名保守派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和塞缪尔·阿里托对该命令提出书面异议,该命令无限期延长了最高法院于5月4日发布的临时中止令。

几乎全面禁止堕胎的路易斯安那州起诉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其在2023年决定取消要求米非司酮必须当面使用的规定。该规定被取消时,距离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中确立的长达50年的先例(该先例称联邦宪法赋予堕胎权)已有约一年。

在联邦地区法院法官驳回路易斯安那州在诉讼期间阻止邮寄米非司酮的请求后,该州上诉至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该法院于5月1日在案件审理期间发布全国禁令,禁止邮寄该药物。

两家制药公司Danco Laboratories和GenBioPro随后请求最高法院解除对米非司酮邮寄的禁令。

托马斯在异议中指出,这些公司“抱怨第五巡回法院的命令会减少其从销售米非司酮中获得的利润”。“我会拒绝他们的申请,因为他们没有证明自己需要获得临时救济,”托马斯说。他进一步写道:“我单独撰文说明,正如路易斯安那州在下级法院抗辩的那样,邮寄米非司酮用于堕胎是一种刑事犯罪。科姆斯托克法案禁止使用‘邮件’运送任何‘用于堕胎的药物’。”“申请人无权因其犯罪活动造成的利润损失而获得对不利法院命令的暂缓执行,”他写道,“从法律上讲,他们不可能因法院令使其更难犯罪而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

阿里托在其异议中将多数大法官在该案中批准中止的“无理性命令”称为“引人注目”。他写道:“事关重大的是破坏我们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裁决的计划……该裁决恢复了各州自行决定如何在其境内监管堕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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