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男子偷用老人助行器假装受伤,获缓刑判决

一名40岁男子假借被80岁老人助行器撞倒,诈骗医疗费,最终被判缓刑。
大邱地方法院刑事2部朴京模法官7日宣布,因违反《暴力行为处罚法》等指控被起诉的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同时责令完成80小时社区服务。
去年6月5日上午8点42分左右,A某涉嫌在大邱东区广场,故意将自己的脚伸进80岁B某的助行器中,随后佯装受伤,企图以医疗费为名进行诈骗。幸好现场有目击市民报警,警方及时介入,犯罪未能得逞。
朴法官在宣判理由中说明:“犯罪行为情节严重,且受害者并未原谅被告。不过,被告承认犯罪事实并表现悔意,且犯罪尚属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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